报告概述
本报告主要阐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各缔约方提交国家信息通报和两年更新报告的义务,并重点介绍中国履行该义务的情况。报告覆盖中国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和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的核心内容,包括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减缓气候变化政策行动及成效、气候变化影响与适应、资金技术能力需求等。报告采用《公约》相关指南并参考《巴黎协定》透明度要求,结合中国国情编制,为理解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进展提供权威参考。
报告的核心结论
中国超额完成“十三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
报告指出,2015年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约18.8%,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2020年相比2005年下降了48.4%,也超过了2009年宣布的40%至45%的下降目标,显示了中国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的显著成效。
中国首次公布2017年和2018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
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和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首次公开了中国2017年和2018年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林业、废弃物处理等五个领域的六种主要温室气体排放和吸收数据,并回算了2005年基准年清单以保持可比性。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资金需求巨大,未来需大量投入。
报告评估显示,综合减缓和适应,中国2021-2030年总资金需求规模约35.8万亿元,年均约3.6万亿元;2021-2060年总资金需求约324万亿元,年均约8.1万亿元。这凸显了中国在实现气候目标方面面临的巨大资金挑战。
报告回答的关键问题
什么是国家信息通报和两年更新报告?
国家信息通报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要求各缔约方提交的报告,内容包括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为履行公约已采取和将要采取的措施等。两年更新报告是从2014年起要求提交的额外报告,侧重温室气体清单更新、减缓政策行动及减排效果量化分析,发展中国家根据能力和支持提供。
中国在《公约》框架下提交过哪些履约报告?
中国积极履行报告义务,已于2004年提交初始国家信息通报,2012年提交第二次,2019年提交第三次,2023年提交第四次。此外还提交了第一次(2017年)、第二次(2019年)和第三次(2023年)两年更新报告,全面阐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
中国“十三五”期间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报告显示,2015年至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约18.8%,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2020年比2005年下降48.4%,超额完成国际承诺。报告总结了减缓和适应方面的政策行动,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的重点目标和任务。
报告中的代表性数据
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
2015-2020年,累计下降值,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
中国2020年相比200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
2005-2020年,超额完成2009年宣布的40%~45%下降目标。
中国2021-2060年应对气候变化总资金需求
2021-2060年,综合减缓和适应,年均约8.1万亿元。
以上数据根据报告摘要整理,具体统计口径和数值请以完整报告原文为准。
完整报告包含什么
- 完整报告包含中国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和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的全文,详细阐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政策与行动。
- 报告首次公布了2017年和2018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涵盖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等领域的六种主要温室气体排放和吸收数据。
- 报告对2005年温室气体清单进行了回算,确保与最新年份清单的可比性,并提供了更精确的排放趋势分析。
- 报告总结了中国“十三五”期间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的政策行动及成效,包括产业、能源、交通等领域的具体措施。
- 报告分析了中国气候变化特征、原因及未来趋势,指出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不利影响将更加严重。
- 报告评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在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三方面的需求及获得的支持,包含详细的资金需求预测。
- 报告包含了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信息,展示了全国范围的行动。
- 报告还提供了适应气候变化的战略、行动及能力提升情况,体现适应与减缓并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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