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概述

本报告为2025年12月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汇编,由河北碳排放权服务中心编撰。报告收录了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中央、生态环境部、国家各部委及河北省发布的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文件按来源分类编排,包括对外贸易法修订、CCER方法学、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绿色工厂评价、零碳园区建设、企业气候披露准则等多个领域。报告旨在为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提供即查即用的政策工具书,帮助读者系统了解最新政策动向和要求。

报告的核心结论

CCER方法学覆盖范围显著扩展

2025年12月,生态环境部密集发布了多项CCER方法学,涵盖淤地坝碳汇、滨海盐沼植被修复、海草床植被修复、规模化猪场粪污沼气回收、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中深层地热能、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电气设备六氟化硫回收等领域,表明CCER项目类型正加速多元化,为更多行业参与碳市场提供了规范依据。

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速

本月发布了《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引》、《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三批)》以及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申报通知,同时出台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显示出国家正从数据库、标准、核算、披露等环节系统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为出口贸易和绿色消费提供支撑。

绿色制造与零碳园区成为产业转型抓手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支持绿色工厂建设,鼓励绿色金融提供信贷和债券支持;同时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公布,共52个园区入围,标志着零碳园区从概念进入实操阶段。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同步更新,进一步强化了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等指标要求。

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获政策明确支持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并从规划布局、应用市场、支撑调节作用、技术创新、政策保障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光热发电产业迎来发展机遇。

报告回答的关键问题

2025年12月发布了哪些CCER新方法学?

本月共发布了7项CCER方法学文件,包括淤地坝碳汇、滨海盐沼植被修复、海草床植被修复、规模化猪场粪污沼气回收利用、农业废弃物集中处理、既有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与供暖通风空调系统能效提升、中深层地热能井下换热供暖技术应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以及电气设备六氟化硫回收和净化。这些方法学为相应领域的自愿减排项目提供了核算标准。

如何申报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动力电池包生产企业在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信息平台注册,填报数据质量控制措施和活动数据,依据行业背景数据库及标准自行核算碳足迹,并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核查报告。2026年底前需完成不少于5款典型产品的申报,2027年起实施常态化管理。

绿色工厂评价有哪些新要求?

2025年12月发布的《绿色工厂评价通则》明确了评价指标体系由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五类一级指标构成,要求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管理体系。评价采用百分制,指标引领值覆盖行业前5%先进水平,基准值为行业平均水平。

哪些园区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名单?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公布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共纳入52个园区。入选园区需编制建设方案,优化能源供给消费,推动绿电直连等模式。建设完成后经地方验收和国家发改委确认,方可正式成为国家级零碳园区。具体名单详见文件附件。

企业气候信息披露准则何时开始实施?

《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于2025年12月19日印发,由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准则规定在实施范围及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准则要求企业披露气候相关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等信息,鼓励独立第三方鉴证。

报告中的代表性数据

33微克/立方米

京津冀PM2.5年均浓度目标

2027年,根据《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到2027年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重度污染天气基本消除。

700家以上

国家级绿色工厂累计建成目标

到2027年累计,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方案提出,到2027年力争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700家以上,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1500万千瓦左右

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目标

2030年,《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

以上数据根据报告摘要整理,具体统计口径和数值请以完整报告原文为准。

完整报告包含什么

  • 完整收录2025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全文,该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涉及对外贸易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贸易救济等内容。
  • 包含生态环境部发布的9项CCER方法学文件,涵盖淤地坝、滨海盐沼、海草床、规模化猪场粪污沼气、农业废弃物、既有公共建筑能效、中深层地热能、电解水制氢及六氟化硫回收等领域,每个方法学附有详细核算公式和适用条件。
  • 提供《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引》完整文本,明确数据库建设思路、数据研制流程、质量评价要求及国际衔接路径,并附有详细的数据库研制流程图。
  • 收录《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完整名单,共52个园区,含园区名称、所在地等信息,以及建设要求和验收程序。
  • 包含《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全文,覆盖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四大支柱,并附有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附录。
  • 提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全文,规定绿色产品全项认证和分项认证的体系、认证实施、证书和标识管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包含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5年版)》及绿色工厂融资需求表,便于企业申报绿色金融支持。
  • 收录河北省地方标准《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 氢燃料电池汽车》征求意见稿,适用于京津冀区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碳普惠项目核算。
  • 包含《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文,规范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及异议处理流程。
  • 提供《2023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公告及附件数据,包括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排放因子,供碳排放核算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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