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概述
本报告是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关于Aswins Home Special(被异议方)对Aswins Sweets & Snacks Pte Ltd(申请人)提出的商标异议裁决。报告围绕申请人申请注册的“ASWINS”商标是否应被驳回展开,重点分析了被异议方依据商标法第8(7)(a)条(假冒)和第7(6)条(恶意)提出的异议理由。报告详细审查了被异议方在新加坡的商誉、标志使用情况、双方标志的相似性、商品重叠以及申请人的主观恶意,为类似商标纠纷提供了法律适用参考。
报告的核心结论
被异议方在新加坡享有与“ASWINS”相关的商誉。
被异议方自2021年3月起通过独家经销商在新加坡销售传统印度甜食和零食,销售额显著,并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相关日期前已积累足够商誉。
申请标志与被异议方标志实质性相似,易导致混淆。
双方标志均以“ASWINS”为主导元素,申请标志中的描述性文字“糖果与零食”不具区分作用,整体视觉、听觉高度相似,且商品类别重叠,消费者容易误认来源。
申请人存在恶意申请商标的行为。
申请人在被异议方进入新加坡市场后注册了一系列“ASWINS”相关实体,并申请争议商标,未能合理解释选择原因,也未提供真实使用证据,行为不符合商业道德。
报告回答的关键问题
ASWINS商标是否构成假冒?
报告认定构成假冒。被异议方证明了在新加坡的商誉,申请标志与被异议方标志实质性相似,且涉及相同或类似商品,消费者容易混淆,导致被异议方商誉受损。
如何证明外国企业在新加坡的商誉?
报告显示,通过授权当地独家经销商、销售发票、运输文件、零售商货架照片、电商平台销售记录、广告支出等证据,可证明商誉存在。销售数据及市场覆盖范围是关键。
恶意注册如何认定?
材料指出,若申请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在先使用标志,仍申请高度相似商标,且无法合理解释或提供真实使用证据,可认定为恶意。本案中申请人注册多个ASWINS实体、网站为诉讼创建等行为加强恶意推定。
报告中的代表性数据
SGPL月度销售额
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被异议方独家经销商SGPL在相关日期前7个月内通过2567份账单实现的销售额,表明市场大量需求。
进口货值
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从被异议方到SGPL的糖果和零食进口货值,显示持续贸易。
以上数据根据报告摘要整理,具体统计口径和数值请以完整报告原文为准。
完整报告包含什么
- 双方提交的法定声明及证据副本,包括销售发票、运输文件、分销协议、产品照片、电商平台截图等。
- 关于假冒法三要素(商誉、虚假陈述、损害)的详细法律分析及案例引用。
- 对申请标志与被异议方标志的视觉、听觉、概念相似性比对。
- 关于恶意注册的法律原则及事实适用,包括申请人行为的时间线分析。
- 费用裁决及计算明细,包括当事人费用和登记费。
- 听证会程序记录及双方律师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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