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概述

本办法是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依据相关民航法规修订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西南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在西南地区注册或运行的民用航空企事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文件明确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事件信息、安全监察信息、综合安全信息)的管理原则、职责分工、报告程序、分析和应用机制、信息保护及奖励处罚等,旨在实现安全信息共享、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及时发现隐患并预防事故。读者可据此了解西南地区航空安全信息管理的合规要求与操作规范。

报告的核心结论

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

管理局航安办统一监督管理本地区安全信息工作,监管局航安办负责辖区监管,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管理。各级职责明确,形成从收集、报告到分析应用的全链条管理体系。

紧急事件与非紧急事件有严格的分级报告时限。

紧急事件发生后需立即电话/短信报告,并在12小时(境内)或24小时(境外)内填报信息报告表;非紧急事件在48小时内填报。逾期需申请延期,最终调查信息也有相应上报时限。

鼓励主动报告并建立奖励及减免责机制。

办法支持通过自愿报告、安全举报、信息共享等非强制途径报告安全信息,要求企事业单位建立相应制度、系统和奖励机制,保护报告人积极性,及时识别风险。

安全预警和通告制度强化风险防范。

管理局在发生事故、重复事件、重大隐患等情况时启动安全预警警示,发布《航空安全预警警示》或《航空安全通告》;企事业单位需接收并落实相关措施,纳入安全管理体系。

报告回答的关键问题

航空安全信息如何分类?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分为事件信息、安全监察信息和综合安全信息。事件信息包括事故、征候、一般事件等,强制报告;主动报告包括自愿报告、安全举报、信息共享等渠道。

紧急事件报告时限是多少?

紧急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通过电话和短信报告;境内事件12小时内、境外事件24小时内填报信息报告表。最终调查信息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一般事件7日,严重征候25日,事故12个月。

主动报告有什么鼓励政策?

办法要求企事业单位建立奖励及减免责机制,鼓励实名报告,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管理局对安全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并保护报告人信息,提升安全信息报告意愿。

西南地区安全预警如何触发?

当发生事故或严重征候、重复同类事件、发现重大隐患、出现趋势性安全问题或运行条件重大变化时,管理局发布《航空安全预警警示》或《航空安全通告》,明确风险及应对措施。

完整报告包含什么

  • 完整报告包含西南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及企事业单位在安全信息管理中的职责划分,明确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
  • 详细规定了强制报告信息的范围、时限与流程,包括紧急事件与非紧急事件的电话、短信及书面报告模板。
  • 主动报告信息的管理办法,涵盖自愿报告、安全举报、信息共享等非强制渠道的奖励、减免责及处理程序。
  • 安全信息分析和应用的机制,包括月度安全通报、航空安全预警警示和通告的编写、发布及闭环管理要求。
  • 安全信息保护的分级管理细则,明确信息知悉范围、传递程序及保密责任,防止不当披露。
  • 附件包括西南地区航空安全信息报告值班电话表、紧急事件信息模板、举报事件处理单、预警警示及通告格式模板。
  • 企事业单位需制定本单位安全信息管理程序并报备,定期分析安全数据、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治理。
  • 办法还规定了奖励与处罚条款,对突出贡献者表彰与奖励,对违规行为按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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